2017-04-1015:55

〔記者羅添斌/台北報導〕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發生的「占領行政院」案,多人遭到起訴,台北地方院今宣判,被控煽惑罪的魏揚等8人無罪,另有11人因妨害公務或毀損公務罪遭判有罪,各被判3至5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下午表示,對司法判決表示尊重。熟悉法律的政府相關人士說,台灣對妨害公務的罪責不高,只要不是聚眾滋事的首謀,而僅是與警方言語衝突、推擠等等一般可能會發生的行為,若會判有罪,一般都是在5個月以下,同時都可易科罰金,不大容易有判6個月以上者,因此6個月以上就要執行。。他表示,以台北地院今天的判決為例,在占領行政院案中,被控煽惑罪的魏揚等8人都被判無罪,其他11人因妨害公務或毀損公務罪遭判有罪,各被判3至5個月,可易科罰金,他說,這與法律界人士普遍性的認知是相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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